| 自2014年1月1日起,大陸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每年取得數額上限為土地13公頃,建物400戶 |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自2014年1月1日起,內政部對於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將採「總量管制」,每年取得數額上限為土地13公頃,建物400戶。
內政部表示,為健全房地產市場發展,已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採行總量管制之數額及執行方式」將於近日正式發布做為總量管制執行依據,針對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住宅用不動產予以管制,規定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地之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長期總量管制取得土地之上限為1,300公頃,建物2萬戶,並將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至於陸資法人因業務需要申請取得辦公室及廠房等,經會商相關部會意見,基於營造友善投資環境及滿足產業實際需要,目前原則上不納入總量管制,將於個案審查時會商相關機關依實際情形審慎准駁,後續並將視實際情形適時會同相關部會檢討評估。
內政部表示,為健全房地產市場發展,已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採行總量管制之數額及執行方式」將於近日正式發布做為總量管制執行依據,針對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住宅用不動產予以管制,規定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地之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長期總量管制取得土地之上限為1,300公頃,建物2萬戶,並將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至於陸資法人因業務需要申請取得辦公室及廠房等,經會商相關部會意見,基於營造友善投資環境及滿足產業實際需要,目前原則上不納入總量管制,將於個案審查時會商相關機關依實際情形審慎准駁,後續並將視實際情形適時會同相關部會檢討評估。





